專利權是什麼?為什麼會有專利的存在?專利又分為哪幾種呢?

專利或專利權是什麼?

要了解專利或專利權是什麼,就要先知道設置專利制度的目的!

所謂的「專利制度」就是發明人、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將其創作或發明公開,以換取在一定期間內,對於該創作或發明擁有排他權
如此一來,除了可以鼓勵大家持續研發,也可以鼓勵大家把自己的創作或發明的成果公諸於世,讓相同技術領域的人,不會因為各別閉門造車研究相同的技術,卻不知道有人已經研發出成果了,又持續投入研發相同技術而造成資源的浪費,同時也可以讓相同技術領域的人,把基礎建立在已經研發出來的成果之上,再研發出更棒的成果,讓技術不斷進步!

專利權就是在這樣的制度下,產生的一定期間內的排他權!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人會說擁有某個技術領域中重要技術的專利權,等於暫時得到此技術領域的天下!

專利分為幾種呢?帶你初步了解!

依據我國專利法第2條可知,專利分為三種類型:「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

我們可以從最淺顯易懂的「設計專利」開始著手!
顧名思義,設計專利就是針對設計外觀進行保護,根據專利法第121條第1項(設計專利的定義):「設計,指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
由此可知,設計專利所保護的主體是物品的外觀,包含了物品的形狀、花紋、色彩或前述三者的綜合體,雖然淺顯易懂,但跟大家一般認知的專利不太一樣,設計專利就是單純保護設計主體的外觀,並非保護技術相關的範疇。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專利法第121條第2項:「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亦得依本法申請設計專利。」設計專利所保護的主體,不僅僅侷限於物品本身的外觀,也可以是應用於物品的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像是手機或電腦軟體的使用介面設計。

而「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就是大家一般所認知的專利類型,這兩者都是保護技術相關的範疇,但根據專利法的定義,還是有些許的不同點!
根據專利法第21條(發明專利的定義):「發明,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
而根據專利法第104條(新型專利的定義):「新型,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之創作。」 從這兩者的法律定義來看,雖然都是保護技術相關的範疇,但新型專利所保護的主體比發明專利多一個限制,必須是物品本身的形狀、構造或組合;然而發明專利所保護的主體,除了可以是物品,也可以是方法,例如製造方法、處理方法或流程等。

以下為三種專利的初步比較:

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設計專利
定義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
[專利法 §21]
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之創作。
[專利法 §104]
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
(特例: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
[專利法 §121]
保護主體物品
方法流程
物品外觀
保護年限申請日起算20年申請日起算10年申請日起算15年

以上為針對三種專利的定義,進行初步解說及區分,如想進一步了解歡迎到智財榕樹官方LINE聊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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