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核駁】收到商標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該怎麼辦呢?

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

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是什麼?

所謂的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即是在商標申請案被核駁審定前,智慧局發給申請人的通知書,以告知申請人該商標申請案,可能被核駁的原因。

商標法第31條第2項
前項核駁審定前,應將核駁理由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陳述意見。

根據商標法第31條第2項之規定,當送出商標商申請後,進入審查階段時,被智慧局的審查官初步認定該商標有不得取得註冊之情事存在,智慧局並不會馬上對該商標申請案進行核駁審定,而是會發出商標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讓申請人在合理的期間內,針對該核駁理由進行答辯並申復!

若是有足夠的理由及證據,或是適當地補正商標申請內容,以消除審查官心中對於該核駁理由的疑慮,就能順利取得商標註冊,以取得商標權的保護。

但若是沒有足夠的理由及證據,或是沒有適當地補正商標申請內容,導致智慧局依舊認為該商標有不得取得註冊之情事存在,就會造成該商標申請案被發核駁審定,此時,若對該核駁審定有異議,就要進入行政救濟的部分了。

因此,如何針對商標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內的核駁理由,蒐集申復證據並統整申復內容,向智慧局進行答辯,是相當重要的工作,不可不重視!

收到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該怎麼做?

自行申請商標註冊的申請人,若是沒有申請經驗沒有做足事前準備(商標檢索及評估),有很大的機率會收到商標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

申請商標註冊,若收到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別慌張!

先審視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內,審查官表明核駁理由,接著,針對該核駁理由做出相對應的補正及蒐集證據答辯並申復,以爭取商標註冊獲准。

如果真的覺得很複雜,這個階段還是建議尋求專業商標代理人或事務所協助處理,以提高商標核准的機會。

收到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多久的期間內要回覆智慧局?

根據商標法施行細則第34條第1項之規定,當申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居所或營業所者,限期陳述意見之期間為一個月;當申請人無住居所或營業所者,限期陳述意見之期間則為二個月

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中常見的核駁理由

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之虞(相同或近似商標用於同一或類似的商品/服務)

若智慧局要求刪減指定商品或服務,刪減的商品或服務您可以接受,並回覆您欲刪減的商品或服務後,通常商標就可以獲准。

若是不接受刪減的商品或服務,則可嘗試提供相關證據來說明該商標申請案與前案並不相同,以證明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然而,該相關證據必須有足夠的證據力,才有機會說服智慧局的審查官,以爭取商標獲准。(延伸閱讀:【商標先申請原則】什麼是商標的先申請原則?先申請原則的例外有哪些?)

商標包含不具識別性之部分

若智慧局認為商標包含不具識別性之部分,您也同意此意見,並針對不具識別性之部分聲明不專用後,通常商標就可以獲准。(延伸閱讀:【商標識別性】什麼是商標識別性?如何判斷你的商標是否具有商標識別性呢?)

程序上的問題

其他常見則為商標名稱不正確、委託書用印不完整等程序上的問題,智慧局並無其他針對商標圖樣本身及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的意見,只要依據其程序要求補正資料,通常商標就可以獲准。

結論

商標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區分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因此商標申請人所申請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已申請或核准註冊之商標相同或近似並指定於同一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以免混淆或誤導消費者,損害他人權益。

商標內若有包含不具識別性之部分,且該不具識別性之部分是會造成商標權利範圍產生疑義之虞,就會被要求對此部分聲明不專用,以免混淆或誤導消費者,損害他人權益。

因此若能在申請商標註冊前,先做好申請前之檢索及評估,相當重要。

假使不幸在申請商標的過程,收到商標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書,可以先依照上述分析被核駁的原因,並一一解決,如果真的覺得很複雜,這個階段還是建議尋求專業商標代理人或事務所協助處理,並事先評估商標核准的機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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