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專利類型前,先認識專利的三種類型

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專利、新型專利及設計專利,三種專利在專利法中,分別擁有自己的定義,因此在選擇專利類型前,要先初步認識三種專利的基本定義及差異。(延伸閱讀:專利權是什麼?為什麼會有專利的存在?專利又分為哪幾種呢?)
三種專利類型,該申請哪種專利呢?選擇專利類型的四個主要考量要素!
發明專利 | 新型專利 | 設計專利 | |
---|---|---|---|
保護主體 | 物品或方法或流程或材料成分或軟體 | 物品的形狀、構造或組合 | 設計外觀 |
保護年限 | 申請日起算20年 | 申請日起算10年 | 申請日起算15年 |
申請及維護費用 (僅含規費) | 共233000元 (申請費3500元、 申請實體審查7000元、 年費2500元/年[第1~3年]、 年費5000元/年[第4~6年]、 年費8000元/年[第7~9年]及年費16000元/年[第10~20年]) | 共54500元 (申請費3000元、 年費2500元/年[第1~3年]、 年費4000元/年[第4~6年]及 年費8000元/年[第7~10年]) | 共38400元 (申請費3000元、 年費800元/年[第1~3年]、 年費2000元/年[第4~6年]及 年費3000元/年[第7~15年]) |
審查期間 | 18~24個月 | 4~6個月 | 12~18個月 |
以「保護主體」選擇專利類型
了解你欲保護的主體,可以幫助你初步選擇適合的專利類型!
假設欲保護的主體是物品全部或部分的「設計外觀」、電腦圖像的「設計外觀」或圖形化使用者介面的「設計外觀」,例如:杯子的造型、室內設計、軟體的圖像設計或電腦遊戲的操作介面設計等,就要選擇申請「設計專利」。
假設欲保護的主體是物品的「形狀、構造或組合」,例如:機器設備之組合或醫療器材之構造等,因技術思想而創作出的物品,達到某種新的功效,就要選擇申請「發明專利」或「新型專利」這兩種專利類型。
假設欲保護的主體是方法、流程、材料、成分或軟體,例如:製造方法、處理流程、藥品成分或電腦程式碼等,並非物品的技術思想之創作,就要選擇申請「發明專利」。
以「保護年限」選擇專利類型
假設欲保護的主體是上述物品的「形狀、構造或組合」,例如:機器設備之組合或醫療器材之構造等,可選擇申請「發明專利」或「新型專利」這兩種專利類型,而這兩種專利在資源有限且只能擇一申請的情況,又可以從「保護年限」的角度做選擇。
「發明專利」的保護年限為自申請日起算20年,而「新型專利」的保護年限為自申請日起算10年,除了保護年限這個考量要素,選擇專利類型前,尚可以參考的要素有以下的「申請及維護費用」及「審查期間」。
以「申請及維護費用」選擇專利類型
選擇申請發明專利,基本的申請及維護費用會包含:申請費3500元、申請實體審查7000元、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費2500元、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年費5000元、第七年至第九年每年年費8000元及第十年至第二十年每年年費16000元。
選擇申請新型專利,基本的申請及維護費用會包含:申請費3000元、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費2500元、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年費4000元及第七年至第十年每年年費8000元。
以「審查期間」選擇專利類型
選擇申請發明專利,由於會進行實體審查,因此審查期間長達18~24個月。
選擇申請新型專利,由於僅有形式審查,因此審查期間縮短為4~6個月。(延伸閱讀:申請專利需要準備哪些東西呢?專利權該如何取得呢?申請專利流程!)
若是急著取得專利權,可以選擇申請新型專利,然而,若是想要同時擁有發明專利20年的保護年限及新型專利較短的審查期間,且沒有資金或資源上的限制而不考量費用,則可以依據專利法第32條透過「一案兩請(一案二請)」的申請機制進行申請專利!
專利法第32條
1. 同一人就相同創作,於同日分別申請發明專利及新型專利者,應於申請時分別聲明;其發明專利核准審定前,已取得新型專利權,專利專責機關應通知申請人限期擇一;申請人未分別聲明或屆期未擇一者,不予發明專利。
2. 申請人依前項規定選擇發明專利者,其新型專利權,自發明專利公告之日消滅。
3. 發明專利審定前,新型專利權已當然消滅或撤銷確定者,不予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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