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有期限嗎?商標可以幾年?商標期限查詢
商標是沒有期限的,但商標權是有期限的,根據商標法第33條第1項,商標從註冊日起算,商標權期間為十年。
商標法第33條
1. 商標自註冊公告當日起,由權利人取得商標權,商標權期間為十年。
2. 商標權期間得申請延展,每次延展為十年。
雖然商標權期間為十年,但根據商標法第33條第2項,商標權期間是可以申請延展的,且延展一次也是十年。
因此可以理解成,首次申請商標註冊,可以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十年,且往後於到期前,申請延展,可以再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十年,然而,若是沒有申請延展,依然可以使用該商標,但就沒有該商標的專用權,故商標是沒有期限的,但商標的專用權(商標權)是有期限的。
商標期限查詢的方法,如下圖,可以透過智慧局商標檢索系統查詢,在點選申請人/代理人頁面,在申請人的欄位輸入自己的姓名或公司的全名,旁邊下拉式選單點選完全相同(或字串相同)並搜尋,在搜尋結果頁面找到你的商標,即可看到商標的專用期限。
(延伸閱讀:用什麼名義申請商標註冊呢?個人或公司名義?別只是合夥人,要成為商標權人!)

註冊商標可以續期多少次?申請延展的次數限制
目前並無限制註冊商標續期的次數,也就是說可以無限次對註冊商標申請延展。
台灣目前現存最久的商標權是1951年7月16日註冊的「黑松」(註冊號為商標00000004),自從1951年申請註冊後,商標權人黑松股份有限公司又接續對該商標申請延展七次,最近一次展延的專用期限到2031年7月15日。
註冊商標何時可以提出延展申請(註冊商標續期)?商標延展期限
在台灣,註冊商標在專用期限到期前6個月內可以提出商標權延展之申請。
以上述「黑松」商標(註冊號為商標00000004)為例,下一次可以提出商標權延展之申請的時間為專用期限2031年7月15日前6個月內,即2031年1月16日至同年7月15日。
根據商標法第34條第1項,於註冊商標專用期限到期後6個月內,依然可以提出商標權延展之申請,但要繳納原本延展註冊費的二倍之費用,才能取得商標權之延展。
商標法第34條第1項
商標權之延展,應於商標權期間屆滿前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並繳納延展註冊費;其於商標權期間屆滿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者,應繳納二倍延展註冊費。
商標延展逾期,該怎麼辦呢?
若是商標延展逾期,尚在商標專用期限到期後的6個月內,依然可以提出商標延展之申請,但需要繳納原本費用4000元/類的二倍,即8000元/類之商標延展註冊申請費。
但若是商標延展逾期,已超過商標專用期限到期後的6個月,商標權就會到期,而失去商標權,即商標權當然消滅。
商標到期消滅
若沒有如上述規定,在商標專用期限到期前6個月內或到期後6個月內,提出商標全延展之申請,依照商標法第47條第1款,商標權就會到期,並當然消滅。
商標法第47條第1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商標權當然消滅:
一、未依第三十四條規定延展註冊者,商標權自該商標權期間屆滿後消滅。
商標權當然消滅,表示已無該商標的專用權,其他人是可以任意使用的。
如何線上申請商標延展?商標延展教學
目前若是自行申請商標延展,必需由商標權人填寫智慧局提供的延展註冊申請書,以書面提出申請,且可就註冊商標指定商品或服務範圍內有繼續使用的全部或一部分商品/服務申請延展註冊,詳細填寫方式可參考智慧局公告之範例。
若是有委任商標代理人,辦理商標延展之申請,商標代理人能透過智慧局的E-SET系統,為商標權人線上提出商標延展之申請。
商標延展繳費多少錢?商標延展費用
商標延展費用為4000元/類。
若是同一個商標,有兩個類別在專用期限到期前6個月內提出商標延展之申請,所需要的規費為4000(元/類)x2(類別),總商標延展費用為8000元整。
(延伸閱讀:【商品服務分類】想申請商標註冊,卻不知道要選擇哪些商品服務分類!)
若是於商標專用期限到期後6個月內,才補提商標延展之申請,補提商標延展費用為8000元/類。
結論
商標是沒有期限的,但商標權是有期限的,根據商標法第33條第1項,商標從註冊日起算,商標權期間為十年。
目前並無限制註冊商標續期的次數,也就是說可以無限次對註冊商標申請延展。
在台灣,註冊商標在專用期限到期前6個月內可以提出商標權延展之申請(商標延展規費4000元/類),而在註冊商標專用期限到期後6個月內,也能補提商標權延展之申請,但要繳納二倍的費用(補提商標延展規費8000元/類)。
若商標沒有在專用期限到期前6個月內或到期後6個月內,提出商標延展之申請,商標權就會當然消滅,且其他人可以任意使用該商標,一定要特別注意申請商標延展的期限,以免損害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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